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海岸线,是指海域与陆地的分界线。 (二)海岸带,是指海洋与陆地交汇地带,包括海岸线向陆地一侧延伸的滨海陆地与向海洋一侧延伸的近岸海域。 (三)海洋工程,是指以开发、利用、保护、恢复海洋资源为目的,并且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海洋一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四)海岸工程,是指工程主体或者其作业活动位于海岸线向陆地一侧,为控制海水或者利用海域完成部分或者全部功能,并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