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五项规定,非法采挖砂石的,由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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