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海域使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海域使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 海域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域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海域使用权人有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海域的义务;海域使用权人对不妨害其依法使用海域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动,不得阻挠。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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