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消防宣传教育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消防宣传教育 第三十五条 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并纳入工作考核范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