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七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七十二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逐步实行统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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