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市发展应当遵循环境优先原则。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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