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负有相关职责的部门依法认定,属于大面积过度种植单一品种的观赏林的,由负有相关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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