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 第五章 信用监管 · 第三节 失信惩戒 第七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 第五章 信用监管 第三节 失信惩戒 第七十条 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包括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广东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和深圳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