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市社保机构核查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工名册、工资表、劳动合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登记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3. 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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