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保税区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实行有期限、有偿使用制度。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