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规划、土地、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第四章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的,由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