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保税区企业及其员工违反有关工商、税务、金融、外汇、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执法机关依法处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