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古树名木特别保护 第五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古树名木特别保护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待建地未按规定进行绿化覆盖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土地使用权人限期进行绿化覆盖;逾期未进行绿化覆盖的,未绿化覆盖面积按照每平方米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