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古树名木特别保护 第五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古树名木特别保护 第五十八条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古树名木进行病虫害防治和复壮。 古树名木死亡或者被盗伐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后办理注销登记。 7. 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