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保护和管理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护和管理 第四十二条 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向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迁移、砍伐属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范围树木的,应当向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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