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绿色金融发展坚持标准引领、科技支撑、市场主导、政策激励、监管约束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