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五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五十六条 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支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