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历届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存放于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持有关证明文件,有权查阅和复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