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 董事会组成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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