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四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四十九条 股东代表大会结束后,股东代表应当及时向其所代表的其他股东通报会议内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