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代表大会 第四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代表大会 第四十六条 股东代表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代表大会的,由推选该股东代表的股东另行推选临时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或者由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当向董事会提交由股东代表出具的载明授权范围的委托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