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建立行业协会信息平台,公示下列事项: (一)行业协会登记信息; (二)行业协会年度报告信息; (三)行业协会等级评估信息; (四)行业协会活动异常名录和活动异常永久名录; (五)撤销登记、行政处罚信息及其他监督管理信息。 行业协会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年度报告、公布会员惩戒信息。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