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培育发展 第四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培育发展 第四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职能转变,将适宜由行业协会承接的行业管理与协调、社会事务服务与管理、技术和市场服务等职能或者事项转移或者委托给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