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权利义务和保障 第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权利义务和保障 第三十七条 辅警和其所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安机关应当为辅警购买包含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意外伤害住院保障险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