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监督 第七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监督 第七十三条 内部食堂对外承包的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集中用餐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方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