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四节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 未分类 第四节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条 鼓励高新区的企业在境外进行投资、融资、经营、研发和国际经济、技术、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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