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物业管理区域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违法违规收费、广告内容违法等行为。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损坏绿地、擅自损毁树木和园林、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违法饲养家畜家禽以及乱丢垃圾、乱涂乱画、乱张贴等行为。
(三)公安机关负责监督和指导物业服务人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共秩序维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秩序维护人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违反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欺行霸市行为;依法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四)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法停放、违法充电、违法进入电梯轿厢等行为。
(五)价格、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民政、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对物业管理区域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违法违规收费、广告内容违法等行为。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损坏绿地、擅自损毁树木和园林、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违法饲养家畜家禽以及乱丢垃圾、乱涂乱画、乱张贴等行为。
(三)公安机关负责监督和指导物业服务人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共秩序维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秩序维护人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违反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欺行霸市行为;依法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四)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法停放、违法充电、违法进入电梯轿厢等行为。
(五)价格、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民政、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