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设施建设

第十条

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设施建设 第十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农村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符合地域文化特质、体现村庄整体风貌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提供村民建房参考和选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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