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引导 第四十一条 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引导 第四十一条 鼓励村民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将美丽乡村建设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