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供热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滨州市供热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供热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