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