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条

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条 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是海岸带保护的基本依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项规划落实;海岸带范围内的生态保护及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专项规划的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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