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第八条

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第八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革命遗址遗迹的义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参与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和利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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