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第四条

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第四条 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级保护、属地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切实保护革命遗址遗迹特有的历史环境风貌,保持历史真实性、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