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漯河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市中心城区新建套型住宅每套至少应当有一个客厅或者卧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二小时;旧区改建项目的新建住宅区,确因现状条件限制,日照标准可以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大寒日日照一小时的标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