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

第十五条

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 第十五条 风景区内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管委会依法控制风景区内的噪声污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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