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九条

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种植行道树。鼓励和提倡双排或者多排行道树种植。
种植行道树应当符合交通通行、道路照明、电力运行、管线安全等规范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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