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