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章 平台管理 第八条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章 平台管理 第八条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数字化,推行网上预约和服务事项办理,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透明化管理。确需在现场办理的,实行窗口集中,简化流程,限时办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