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第三章 交易管理 第十二条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第三章 交易管理 第十二条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