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第三章 交易管理

第十二条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第三章 交易管理 第十二条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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