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 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或者等量替代,并将其作为项目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