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六条

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六条 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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