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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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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八条
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八条 戚城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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