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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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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五条
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五条 在禁煤区内,城乡居民生活燃用散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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