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保障与促进

第三十四条

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保障与促进 第三十四条 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鼓励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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