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全社会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用水知识,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