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用地

第七条

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用地 第七条 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应当综合考虑规划居住的人口、交通、环境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合理确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和服务半径等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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