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配建和移交

第二十八条

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配建和移交 第二十八条 配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首期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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