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

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 从事车辆清洗、维护、装饰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水、废油、废液损害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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