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纳入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化资源普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养护情况开展普查,建立
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化资源普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养护情况开展普查,建立
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